上文提到:
我这些年来,书是倒着看的,中学时是四大名著,大学是每周六,日五本类似“大唐双龙传”的武侠小说,研究生时就变成了格林童话和科幻小说。
如果我说我还一直喜欢看漫画,不知道多少人,包括我八岁的小侄子,会不会为之”雷“到。不过我不会看总是大眼睛的日系漫画的,我喜欢看的是通常不超过十幅的系列漫画,比如读者文摘里的,或者多伦多Star之类外文报纸里的,蔡志忠先生的例外。我只为那凡人小趣,而会心一笑。
辛弃疾有文:“少年不识愁滋味,... 为赋新词强说愁。 而今识尽愁滋味,...欲说还休,却道天凉好个秋。” 虽然有些英雄末路和郁郁不得志,又何尝不是美人铅华洗尽,素容以对。简而言之,是返璞归真。繁而言之,是武侠小说中的无招胜有招。
看书是需要阅历,心情,和时间的。好多书,第一次看时,多是哈哈一笑。等到自己的棱角在时间长河的冲刷下渐渐钝去,再次翻开十几年前看过的书,读来又是另一种滋味。
如果有时间,去看看聊斋志异或者安徒生的童话,我想大家小时候都看过。
《拇指姑娘》
引用:
”这篇童话发表于1835年哥本哈根出版的《讲给孩子们听的故事》里。它既是童话,又是诗,因为它的情节美丽动人,同时又有很浓厚的诗意。拇指姑娘虽然身材小得微不足道,生活环境也很艰苦,但她却具有伟大高超的理想:她向往光明和自由。此外,她还有一颗非常善良的心。田鼠和鼹鼠的生活可算很不错了,吃不完,用不尽,对在阴暗的地洞里的生活他们非常满足。但拇指姑娘讨厌在这种庸俗的、自私的、没有阳光的泥巴底下过日子,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还尽量关心别人。她尽一切力量救活了生命垂危的燕子。最后她终于能和燕子一道,飞到一个自由、美丽的国度里去,过着幸福的生活。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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