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忽然听到室友的疑问,直觉发愣。能让一个人“迷恋”另一个人,这其中需要理由吗?
人的选择很多的时候,是根据自己的需要,自己内心的向往,带着物质的眼光去做如是的判断。
物质看重的,会在平时的生活中,把物质的烙印带到所交往的际遇中,会产生势利的对人接物,这种“迷恋”是对物质的;
相貌现前的,会对外在皮相的关注度加重,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生活中,容颜姣好的男女更能如鱼得水了,这种“迷恋”是对色的;
如果能在茫茫人海中,不假思索,就彼此相吸,并在日后的交往中,心灵相通,彼此珍惜,世界观、道德观相吻合,情根深种,那真该恭喜了,说明你遇到心灵的伴侣,灵魂的配偶了,这种“迷恋”是我所欣赏的。
“值得”是在说不出理由的时候,最简练的回答,心之向往,情之所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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