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回W市。一走两年半,似乎有些陌生。 我住在朋友另置的一套酒店式公寓里。这个朋友是我同学的朋友,开一个高科技公司,和我只是第一次见面。 房子很舒适,只是附近没有那种巷子里的热干面。朋友给我送来了一些肯德基的早餐票,让我在旁边的肯德基吃早餐。他不知道我对那劳什子一点胃口也没有。 城市的变化还是很大的。 两年的时间,房价涨了一倍,以前我退掉的房子我现在没有钱买回来了。不过到处都是打折的声音。房价在降。地铁要修了。地铁边的房子要八千块了。 同学们的消息真是灵通。一个同学知道我回来,他们全知道了。于是一年一次的聚会安排在那天。只有我一个女生。 席间,遇到见过的没有见过的同学。有的同学已经发福了。时光飞逝如电。真是快啊。 十几年没见的同学说我的样子没有太多变化,只是多了些教师的气质。想想职业这个东西可能还真的打造人,说这话的人不知道我以前当过教师啊。 同学们都已有老婆孩子,基本都在做生意,都还做得可以。只有我最穷了。其中有一个劝我也做做生意。 中秋了,朋友去另外一个城市谈生意,顺便送我回家。 回到家乡,我完全从学习中解放出来。早上公鸡喔喔地叫。对面一条小狼狗总是看着我。 我回来的消息被W市的一个朋友告诉了家乡的同学。H来了个电话,我大吃一惊,电话里他的声音让我大吃一惊。以前他的那份青涩荡然无存,取而代之的是黑白两道混出来的气质。H是家乡的一个有些实权的人物,他的父亲当时就是我们县里的一个干部,他自己也考上了大专,又比较能干。我离开家乡后,我家还有事找过H,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他,也没有打过他的电话。 此次在家,我请同学帮忙办了一些事。我离开家太长时间了。谁也不认识。他们倒是又特别肯帮忙,又在小地方,人头都熟。 他们过得很舒适。他们可能有的不记得字母是二十几个,他们没有见过我那么多的外面的世界,没有付出我那么多的艰辛。感慨颇多。 如果当初我上个中专,现在也是在家乡县医院当个医生。父母长伴身边。 我真的觉得很多很多的事我做错了,可是人生不能再重来一次。 偶有几茎白发,心情已介中年。他乡不觉数载,只能一直向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