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开始喜欢北京 如果是周五下班从四环的国贸出口开车出来,你也许要说,讨厌北京,一个字:堵。 我开始喜欢北京是片面的,从晚上我能吃到夜宵开始;我是相对九十年代初期说的。城市的大小和喜欢它的程度不会有什么关系。苏州虽小,喜欢它的人很多。上海虽大,不喜欢它的人也很多。熟悉苏杭一带生活的我,开始喜欢北京是近几年的事。当然也不是因为我有个北京的老婆。 老舍茶馆是旧了一点;况且有很多其它各种氛围的茶馆,里面还有很多值得读的书。我总觉得中国戏剧和茶馆连在一起;是不是因为年轻时候看多了茶馆的原因?我还没有走进那个“鸡蛋”去听场小提琴协奏曲什么的;多半是不喜欢那个叫中国大剧院的建筑,显然是放错了篮子。但是,我还是开始喜欢北京了。 如果说吃完晚饭还能再找到吃饭地方的地方在广州早就有了,或者在成都, 或者在桂林;在北京夜里能买到红烧猪脚爪和鸭头还是在近些年代。如果长城饭店里的ROOM SERVICE能有这两样东西,我可能早就开始喜欢北京。我就喜欢吃猪手,那东西实惠;就是到巴黎的街头你也能买到。从夜里能吃到酱猪蹄的那年起,我开始喜欢北京了。 那的文化更没话说;毕竟不是北京人,北京的文化只有留给太太说道了。余秋雨在写他的文化苦旅时,似乎避开了北京和南京。也许我没读完他的全著,他的文字里的确透着苏杭一带的秀气和佛经里的禅悟。我想避开北京的文化说北京。喜欢,一开始就是片面的。毕竟是个读书人。 但我真的是开始喜欢北京了。那家中关村新开的“良子”足疗店,它的规模和气势和旁边的清华园没有什么不相当的。一对做医生的美国夫妇第一次去以为走错了地方,后来想去第二次, 第三次。我却觉得这里的按摩手法和西安的,咸阳的大不一样;但它属北方派系。足底按摩时大脑的反应和吃巧克力时的想来差不多。在咸阳,我佩服那里的市长把整个城市都泡在了洗脚桶里。在北京的一角,看见的是同样的水。尽管北京太大了,放不下,尽管在北京的手法不如西安的到位,但北京的保健文化从皇宫里走了出来,而不再成为它的特权。
特逗的是去了白家大院,那里的混沌和排场,虽有点土,有点异邦的味道,但非让你感觉被款待了一次。你不必走路飘起来,那里有很多东西让你有那样的感觉。当然,你不会喜欢在康熙大帝里担当个角色,但你肯定喜欢一眼看见三排宫女朝着你微笑,齐声道一句:您吉祥!我是说你,哥们。 还有从大宅门饭店到东方斯卡拉狂吧,东方的韵味原来还在佛像里,还在演出前拍卖的中国书画中;是有点透着铜臭,但毕竟不那么贵么。而在北京现代城那边的房价,不到两年的功夫就翻了一倍多。买了房的人自然是喜欢;我相信那是一种发展。现在跌了,就跌了;因为对北京,我开始喜欢。 |